刘琳律师,1992年起供职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,本科学历,201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。先后在宁夏沙都律师事务所、宁夏信援律师事务所执业。
多年的法院工作实践,为刘琳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,从事律师工作以来,本着勤奋努力、虚心学习、不断进取的工作理念,以真诚的态度、优质的服务、扎实的法律知识、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,刘琳律师擅长办理婚姻家庭纠纷、民间借贷、人身损害赔偿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曾先后为多家公司担任法律顾问。近年来,刘琳律师办理了大量法律援助案件,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,受到当事人的肯定与好评。